来源:深圳市英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4-07-29 11:01:53
国际海运的放货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,每种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场景,以下是对这些放货方式及其区别的详细解析:
定义与流程:
电放是电报放货的简称,通过电子报文或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。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。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,而不需要正本提单,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,就可以提货。
优点:
方便、快捷、安全,可以降低提单遗失的风险。
缺点:
发货人不能控制货权,且电放有额外的电放费用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做电放,如古巴、委内瑞拉、巴西以及非洲的一些国家可能不接受电放方式。
定义与流程:
B/L是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,是一种物权凭证,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,它可以背书转让,是一种重要的单据。发货人(Shipper)从货代处拿到正本提单,扫描给收货人(CNEE)后,安排付款,再将整套提单快递邮寄给收货人。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提货。
优点:
方便买方即时提货,简化手续,节省费用。
是物权凭证,无单放货风险相对较小。
缺点:
不适合短途海运,容易导致进口提货迟滞,产生额外的滞期费。
定义与流程:
SWB是Sea Waybill的简称,是提单的一种放单形式。一旦出具了SWB,货权就从发货人(Shipper)转移到收货人(CNEE),收货人可以直接提货,无需正本提单,也无需电放费。
优点:
出单快,提货快,方便快捷,比电放少一个电放费。
缺点:
一般没办法控制货物。
SWB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,不能转让,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。
定义与适用场景:
目的港放单即直接在目的港放货给收货人,这种方式在外贸交易中很少使用,仅在特殊情况下采用,如提单遗失、提单出得晚而货物已到港等。发货人需向船公司或代理写保函,指示放货给收货人。
特点:
使用频率低,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。
除了上述四种常见的放货方式外,国际海运还可能涉及其他放货方式,如:
整箱运输(FCL):适用于大量货物或需要保护的货物,确保货物的独立性和完整性。
拼箱运输(LCL):适用于货物量较小,无法填满整个集装箱的情况,可以降低成本并提供灵活的运输安排。
散货运输:直接将散装货物装载到船舱中,适用于煤炭、矿石等大量散装货物。
滚装运输:将车辆、机械设备等滚装货物直接驶入船舶货舱,适用于大型设备和车辆。
冷藏货物运输:适用于需要保持低温或恒温条件的货物,如食品、药品等。
危险品运输:需要严格遵守国际危险品运输规定,确保货物的安全和运输合规。
这些放货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货物的性质、数量和目的地等因素。在实际操作中,客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商或海运公司,以选择最合适的放货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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